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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建议稿已提出,亟待落实

来源:      2018/12/17 8:09: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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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维护立法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内容,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12月10日,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召开了长江维护法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长就长江维护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对象、维护措施等进行了系统论述,并提交了长江维护法》建议稿)


王金南院士发言指出,立法目的应明确为维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可继续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江维护法》维护对象确定应全面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生态维护修复以及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需求;维护措施应明确规范规划、空间管控、监督管理(如河湖长制、排污许可)生态弥补、责任制等*普适性制度章程如何转化为长江流域的具体要求,同时将正在实施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维护规划》等文件中特有且关键的任务要求提升为法律约束,从根本上解决空间布局不合理、江湖关系和睦谐、岸线开发不科学、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不到位等问题。


环境维护部环境规划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于今年10月,结合国合会《长江经济带生态弥补与绿色发展体制改革》项目,上海纯水设备起草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长江维护法》建议稿。提交的长江维护法》建议稿共有10章76个条款,迄今为止研究单位提出的*份有关长江维护法的法案建议稿。该建议稿提出的基于“维护对象”和“维护措施”二维”立法框架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