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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来源:      2018/10/17 8:00: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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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意见》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继续下降,水生生物维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维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维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意见》明确,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终年禁捕,水生生物维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纯水设备维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维护,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维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意见》提出了开展生态修复、拯救濒危物种、加强生境保护、完善生态弥补、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支撑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19项政策措施,涵盖了生态修复、生态调度、增殖放流、健康养殖、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栖息地建设管理、生态弥补、全面禁捕、执法管理、投入保证、科技支撑、责任落实和社会动员等与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有关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意见》提出,要将水生生物维护工作纳入长江流域地方人民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水生生物维护方面的主体责任,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定期考核验收,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8〕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 超纯水设备长江生物多样性继续下降,水生生物维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维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维护修复措施,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严守生态维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水生生物维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的实际需要,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科学建立水生生物维护区,实施严格的维护管理。


落实维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维护自然的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进一步强化涉水工程监管,完善生态弥补机制,修复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的生态功能。


坚持全面布局,系统维护修复。坚持上下游、左右岸、江河湖泊、干支流有机统一的空间布局,水处理设备把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放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中,全面布局、科学规划、系统维护、重点修复。


三)主要目标。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终年禁捕,水生生物维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维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维护,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维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二、开展生态修复


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维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网络,优化生态平安屏障体系,消除已有不利影响,恢复原有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确保生态平安。闸坝阻隔的自然水体之间,通过灌江纳苗、江湖连通和设置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习性和种质交换需求。


五)优化完善生态调度。深入研究长江干支流水库群蓄水及运行对长江水域生态的影响,开展基于水生生物需求、反渗透设备兼顾其他重要功能的统筹综合调度,最大限度降低有利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治大型水库库容调度对水生生物造成的有利影响。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生态用水保证机制,明确并保证干支流江河湖泊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


六)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建立健全放流苗种管理追溯体系,严格保证苗种质量。加强放流效果跟踪评估,开展标志放流和跟踪评估技术研究,为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


七)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快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纯水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加强水产养殖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推广幼稚的生态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养殖,实现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修复水生生态环境。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减少鱼病发生与传播,防止外来物种养殖逃逸造成开放水域种质资源污染。


三、拯救濒危物种


八)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实施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维护行动。三峡库区、长江故道、河口、近海等水域建设一批中华鲟接力保种基地,开展中华鲟生活史关键环节生境维护和分段驯养繁育,通过人工技术条件满足中华鲟江海洄游习性需求。